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舟山海诚测绘有限公司的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处
联系人:郑林华
联系电话:0580-2283112
邮 编:316021
通讯地址:舟山市千岛路159号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舟山市测绘资质拟批准结果公示表
单位名称 | 申请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 拟批准等级 | 拟批准业务范围 |
舟山海诚测绘有限公司 | 丁级: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 | 丁级 |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局部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测量(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100km以下的线路。不得承担桥隧测量。不得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100km以下。)、矿山测量(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海洋测绘:海域权属测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