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简况

发布日期:2021-01-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工作领导,履行领导职责。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印发了《2020年舟山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订《2020年党委(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学法计划》,落实每二月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本年度完成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相关法律6次;全系统干部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专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新法实施对我市土地管理等工作的影响;“一把手上党课”1次,全系统干部参加法律顾问民法典专题培训会1次。开展新任科级干部宪法宣誓活动。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严格执行持证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证件持有率,持证率超过90%。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印发《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协调机制的通知》,严格按照《舟山市保留证明材料清单》、《舟山市取消证明材料清单》和《舟山市不需要提交证明清单》要求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压缩办理时限。

(五)加强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关于全市资源规划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通知》(舟自然资规办函〔2020〕24号),明确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立法工作情况。积极参与人大、市政府组织立法活动,多次参与城市垃圾分类、居家养老等方面的立法研讨、修订会议。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浙江省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共制订规范性文件4个。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领导、组织、追责工作。二是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关于成立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的通知》。三是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

(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和《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编码规则》,开展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三)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管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定,实施应公示必公示、应记录必记录、应审查必审查。

(二)行政执法信息化情况。掌上执法人员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任务按时完成率100%。

五、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本年度未发生本系统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未合理处置引发重大舆情的情形。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访“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切实做好接访初访工作,协调各处室按时处理和回复信访人。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纠纷查处调解机制。全年信访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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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简况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1-01-25 08:52:39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工作领导,履行领导职责。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印发了《2020年舟山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订《2020年党委(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学法计划》,落实每二月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本年度完成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相关法律6次;全系统干部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专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新法实施对我市土地管理等工作的影响;“一把手上党课”1次,全系统干部参加法律顾问民法典专题培训会1次。开展新任科级干部宪法宣誓活动。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严格执行持证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证件持有率,持证率超过90%。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印发《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协调机制的通知》,严格按照《舟山市保留证明材料清单》、《舟山市取消证明材料清单》和《舟山市不需要提交证明清单》要求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压缩办理时限。

(五)加强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印发《关于全市资源规划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通知》(舟自然资规办函〔2020〕24号),明确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立法工作情况。积极参与人大、市政府组织立法活动,多次参与城市垃圾分类、居家养老等方面的立法研讨、修订会议。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浙江省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共制订规范性文件4个。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领导、组织、追责工作。二是合法性审查制度,印发《关于成立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的通知》。三是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

(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和《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编码规则》,开展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三)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管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定,实施应公示必公示、应记录必记录、应审查必审查。

(二)行政执法信息化情况。掌上执法人员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任务按时完成率100%。

五、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本年度未发生本系统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未合理处置引发重大舆情的情形。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访“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切实做好接访初访工作,协调各处室按时处理和回复信访人。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纠纷查处调解机制。全年信访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