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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起草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由于该事项已列入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我厅委托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事项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及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

二、评估主体及评估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19550180241

电子邮箱:1311835423@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9号1号楼10楼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附件1: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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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2-07-11 11:39:31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加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起草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由于该事项已列入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我厅委托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事项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及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

二、评估主体及评估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19550180241

电子邮箱:1311835423@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9号1号楼10楼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附件1: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