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舟普六征预[2023]107号)

发布日期:2023-10-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陆域先行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佛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六横镇佛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43.571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确认,土地现状调查应充分应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成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抄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六横分局,六横管委会规划建设与交通局,六横管委会社会发展局,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六横镇人民政府。

舟普六征预[2023]1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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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舟普六征预[2023]107号)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10-07 09:4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陆域先行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佛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六横镇佛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43.571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确认,土地现状调查应充分应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成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抄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六横分局,六横管委会规划建设与交通局,六横管委会社会发展局,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六横镇人民政府。

舟普六征预[2023]10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