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舟山市市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11日起,舟山市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行政区划由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担。
二、2023年12月1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特此通告。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
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舟山市市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11日起,舟山市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行政区划由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担。
二、2023年12月1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特此通告。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