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林长履职效能
(一)健全组织体系。加强林长名录动态管理,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林长信息和责任区域,梳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问题“三张清单”,确保林长体系完整准确、公开透明、职责明确。
(二)规范林长履职。认真履行《浙江省林长履职工作规范》,适时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通过召开林长会议、实地巡查、工作督导、挂钩联系等形式,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推动林业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开展亮点创新。根据省林长办部署安排,积极创新林长制工作亮点,以示范引领促进面上提升,探索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省林长制工作贡献舟山经验。
(四)推进破难攻坚。建立健全问题发现、评估、整改、预防的闭环处置机制,实施重大重点工作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强化各级林长的领办督办,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破难攻坚。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五)实施科学绿化。加大国土绿化力度,完成规划造林绿化空间1243亩。持续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推进“花海彩林”建设,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8000亩,其中森林景观提升7000亩。实施林业碳汇行动,推进林业碳汇先行基地建设。
(六)强化生态保护。严格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湿地保护率稳中有升,深入推进第二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稳步推进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积极推进“森林城镇”、“一村万树”示范村创建,推进各类涉林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动态清零,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2.94%以上。
(七)服务要素保障。围绕经济稳进提质发展大局,应保尽保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用林要素,积极争取一般项目林地定额指标。深入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积极挖掘林地补充空间,确保完成林地补充库建设任务。
(八)防控森林灾害。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持续推进“五大能力提升”行动,推进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进集中除治和“即现即清”工作,完成年度清理疫情面积3.14万亩、枯死松树1.05万株的任务。启动全省互花米草防治三年攻坚战,完成互花米草除治面积8560亩。
(九)发展富民产业。全面深化林业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全力推进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抓好“千村万元”增收帮扶,增强基地示范引领效应,发展林下经济150亩以上,林业行业年总产值达到16亿元以上。
三、健全考核评价,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十)推进整改落实。强化2022年度省、市林长制考核结果运用,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对标结果找问题、落实责任补短板、细化措施抓整改,切实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十一)完善考核机制。根据2023年浙江省林长制工作要点和林长履职工作规范,结合各地实际,完善考核细则,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组织督查激励。对标林长制督查激励评选办法,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功能区)实干争先,争取获得国家和省级督查激励。探索建立林长制市级督查激励机制,制定相关评选办法,对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功能区)予以督查激励,鼓励各地真抓实干、争先创优。
四、强化组织保障,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十三)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基层林业执法职能衔接。按照网格管控、全域覆盖的要求,构建源头护林网格体系,强化护林员选聘、巡护、奖惩管理,推动源头管理落地落实。
(十四)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优势,指导地方在森林防火、综合执法、行刑衔接、生态补偿、公益诉讼等方面深化部门协作,切实强化外部要素供给、跨部门业务协同。
(十五)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林长制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各地林长制工作的经验做法,集中宣传报道各地林长制改革成效和典型做法。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涉林问题的曝光力度,全面发动公众参与,营造“人人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