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重⼤⾏政决策程序暂⾏条例》、《浙江省重⼤⾏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就《舟山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事项社会风险评估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实施单位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
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
三、征询内容
《舟山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实施事项征询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7日)。
实施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章女士,电话:0580-2581972。
风险评估单位: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
邮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合兴路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座,刘律师;联系电话:0580-8170289,电子邮箱:408886617@qq.com。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舟山市区2022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