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骐骥山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编制了《舟山市普陀区骐骥山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该规划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单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30天),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建议或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反馈。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711605
附件:1.骐骥山岛位置图
2.骐骥山岛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图
3.骐骥山岛保护和利用布局图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