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舟山市人民政府同意,《舟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规划》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舟山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规划》围绕舟山市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海洋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将全市划分为本岛西部近海河口生态保护区、东部近海海洋生态修复区、宁波-舟山都市区人居环境提升与生态修复区、生态屏障修复保育区、生态海岛群保护区、近岸沿海湿地生态修复区等6大修复分区,明确了各个分区的区域现状、主要问题和主攻方向。
《规划》统筹海岛、海域、海岸线与陆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结合我市独特的群岛型自然地理格局,确立海陆统筹的生态修复格局,部署了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海岸线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森林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城镇村人居环境提升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等五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