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由浙江海洋大学编制完成,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附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4日
《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由浙江海洋大学编制完成,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附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4日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01-24 12:20:52
《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由浙江海洋大学编制完成,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附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