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2290311,邮编:316021。
项目名称 | 海域使用权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面积 | 用海期限 | 变更内容 |
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 |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南侧海域 | 电力工业用海 | 透水构筑物 海底电缆管道 | 272.5231公顷 | 至2046年12月15日 | 部分风机位置和海缆登陆点位置调整,用海面积由270.6020公顷变更为272.5231公顷。 |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