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范规划用地审批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的意见》(浙自然资函〔2022〕9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2号)等文件,市资源规划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公示期: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8日。敬请广大市民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请在公示期内寄至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地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283503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关于深入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docx